(2021年7月20日崇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)
根据毛崇谋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崇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二十七条、《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》第十一条的规定,崇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:接受毛崇谋同志辞去崇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。
鄂ICP备16003969号 电子邮件:hbcyrd@163.com
主办单位:崇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:中国崇阳网